琼旅发〔2010〕136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实施《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局(委),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信息在旅游产业中的引导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旅游信息采集机制,省旅游委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具体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1.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
2.实施《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市县旅游局)
3.实施《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4.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填报表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旅游 信息 管理 办法 通知
附件1
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44号)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信息化建设,提高旅游信息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反映旅游业发展动态,建立旅游信息采集、上报、反馈、发布的长效机制,结合我省政务公开和旅游信息采集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旅游信息采集的主体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
(二)各旅游行业协会、旅游及其相关企业。
(三)与旅游相关的政府和事业单位,包括交通、建设、工业、农业、林业、商业、科技、文化、体育、环保、国土、公共设施等部门和单位。
二、旅游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
旅游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旅游行业信息和政务信息、旅游基础要素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具体内容详见《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规范表》(见附件)。
(一)旅游行业信息和政务信息。全省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导游服务中心、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旅游学校、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日常的政务工作、行业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行业概况、行业管理、领导活动、旅游规划、政策法规、非涉密政府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旅游执法、统计数据、项目开发与建设、招商引资、文化会展、体育赛事、教育培训、政务流程、专题专栏等。
(二)旅游基础要素信息。旅游基础要素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两大类: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范围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旅游景区(点)、住宿场所、餐饮场所、购物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文体演艺公司、会展中心、高尔夫俱乐部、游艇俱乐部、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汽车租赁公司、交通公司等。
2.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旅游新闻、旅游活动、旅游动态、旅游线路、文化节庆活动、会展活动、体育赛事等。
(三)多媒体信息
多媒体信息是指视频、音频、图片、旅游地图、电子宣传册、FLASH动画等信息。范围包括:
1.旅游目的地、旅游景区(点)、宾馆酒店、旅游商品、等旅游及其相关企业的多媒体信息;全省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导游服务中心、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旅游学校、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旅游及其相关部门多媒体信息。
2.旅游线路、旅游交通、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所涉及的多媒体信息;导游的解说视频、音频及照片等多媒体信息。
3.旅游线路、旅游活动、文化节庆活动、会展活动、体育赛事等多媒体信息。
三、旅游信息采集的要求
为了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旅游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须严格按照《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规范表》的要求收集和填报信息;采集的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及时、对游客有指导意义。
动态类信息上报时间一般不滞后12小时。
四、旅游信息的传播渠道
(一)通过网站对外发布。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visithainan.gov.cn)、各市县旅游网等网站发布;选送优秀稿件在中国旅游网(http://www.cnta.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an.gov.cn)、国家和省市级政府平面和电视媒体等权威网站上对外发布。
(二)通过12301旅游服务热线对外发布。
(三)通过全省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对外发布。
(四)通过制作《海南国际旅游岛旅游指南》官方手册、海南旅游咨询宣传册等信息服务手册对外发布。
(五)通过不定期制作多媒体旅游宣传品对外发布。
(六)与通讯运营商合作,通过旅游移动通讯信息服务平台,以短信、彩信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各类旅游动态信息,特别是旅游活动、文化节庆活动、会展活动、体育赛事、旅游温馨服务(提示)等信息。
五、旅游信息的使用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府门户网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12301旅游服务热线及其他宣传营销和信息传播渠道查看和使用旅游信息内容。
六、旅游信息的采集周期与更新办法
(一)旅游信息采集维护周期
1.集中采集。以海南国际旅游岛门户网站建设为契机,在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内利用30天的时间,集中采集各类旅游信息,构建旅游信息资源数据库。
2.日常采集。涉及新增旅游企业、各类旅游活动、旅游线路、文化节庆活动、会展活动、体育赛事、旅游动态等动态信息,旅游企事业单位信息内容的变更、旅游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信息及优惠措施的变动等内容,作为日常信息采集的工作内容。
3.定期维护。《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规范表》所涉及的各类旅游信息总量每半年维护一次。
(二)旅游信息更新与维护办法
1.建立旅游信息采集工作机制。省旅游委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要指定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采集员,各市县旅游局(委)要指定1—2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员负责对本市县、本单位的信息采集、编稿和报送工作,同时对所属旅游企业的旅游信息进行审核;各旅游协会、旅游企业要指定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采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
省旅游委信息中心负责对全省旅游信息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信息采集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采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旅游信息采集与更新审批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旅游信息“谁上报、谁负责”。各市县旅游局(委)、各单位要建立旅游信息采集与更新审批制度,确保本地、本单位和部门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各市县旅游局(委)、各单位信息采集员对本市县、本单位和部门的信息采集、编稿后,须报送本单位和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后再上报省旅游委信息中心。
3.旅游信息更新与维护的途径
旅游信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更新与维护:
(1)通过目的地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后台报送、更新。
(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将需要更新和维护的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旅游委信息中心,接收邮箱为:lywxxzx@ 163.com,由省旅游委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进行后台数据更新维护。
(3)其他方式报送。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报送有困难的单位,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上报信息。省旅游委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进行后期数据更新维护。
七、旅游信息采集的考核奖励
(一)工作考核。各市县、各单位上报的旅游信息内容、数量及质量将纳入对各市县、各单位旅游信息化工作的考核体系当中。
(二)年度评选。省旅游委根据各市县旅游局(委)、各单位报送信息内容、质量、发布情况、采用率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统计并计算出分值,定期在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务网公示各市县、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和分值,作为年度评先的依据,年终组织评选出“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先进单位”和“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先进个人”。
(三)奖励机制。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海南省宾馆、酒店场所资料收集表
2.海南省旅行社资料收集表
3.海南省旅游景区(点)资料收集表
4.海南省导游资料收集表
5.海南省餐饮场所资料收集表
6.海南省娱乐场所资料收集表
7.海南省旅游目的地资料收集表
8.海南省高尔夫球场资料收集表
9.海南省温泉资料收集表
10.海南省游艇俱乐部资料收集表
11.海南省文化、会展活动和体育赛事信息资料收集表
12.海南省旅游优惠活动信息资料收集表
13.海南省旅游新闻(消息、动态、活动)信息收集表
14.海南省旅游汽车公司资料收集表
15.海南省旅游商品资料收集表
16.海南省旅游线路资料收集表
17.海南省公路交通信息收集表
18.海南省旅游委机构职能资料收集表
19.海南省旅游机关活动资料收集表
20.海南省旅游委通知公告资料收集表
21.海南省旅游委电子杂志资料收集表
22.海南省旅游委新闻快讯信息收集表
23.海南省旅游政策法规资料收集表
24.海南省导游服务中心资料收集表
附件2
实施《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
(市县旅游局)
一、明确工作责任
旅游信息采集工作的主体是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及其相关企业。旅游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拥有的各类旅游信息,各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拥有的旅游信息,各旅游相关部门,包括交通、建设、工业、农业、林业、商业、科技、文化、体育、环保、国土、公共设施等单位拥有的旅游相关信息。
二、建立奖惩机制
旅游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将定期对全省旅游信息员队伍以及各个环节进行工作考核,对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信息采集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落实。各市县旅游局(委)可参照省旅游委管理办法,建立本级旅游信息采集目标考核机制,对辖区内信息采集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健全管理体系
旅游信息采集工作是旅游信息化基础,也是各级政府、旅游企业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各市县旅游局(委)要高度重视旅游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起全省旅游信息采集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省旅游委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初步完成了全省旅游信息管理体系和旅游信息数据库系统架构设计,对全省各地采集上报的旅游信息进行科学管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均可使用该信息系统,在旅游对外宣传促销、旅游网站建设、12301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旅游局(委)要建立旅游信息采集工作责任制,指派1名旅游信息业务分管领导,负责本辖区旅游信息采集工作。各市县旅游局(委)、各旅游协会、旅游企业要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同时确定1名熟悉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采集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旅游信息的采编、编稿和报送任务,并做好信息共享、交流联络的工作。
五、具体事项
(一)各市县旅游局(委)请于8月25日前将《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填报表》报省旅游委信息中心备案。
(二)省旅游委信息中心将于9月上旬对信息员进行“全省旅游信息采集发布系统”技术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市县旅游局(委)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负责填报的旅游信息上报省旅游委信息中心。
(三)由于《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所涉及内容量较大、表格较多,请各单位登录“阳光海南网”(http://www.hainantour.com)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人:何海鹏,电话:65200617、6520063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3
实施《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
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体是省旅游委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省旅游委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拥有的各类旅游相关信息。
二、建立奖惩机制
旅游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将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对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处室、直属单位进行奖励。对信息采集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的处室、直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落实。
三、健全管理体系
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工作是旅游信息化基础,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起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省旅游委信息中心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初步完成了全省旅游信息管理体系和旅游信息数据库系统架构设计,对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上报的旅游政务信息可进行科学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建立旅游政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负责制,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是信息采编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1名熟悉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处室、单位旅游信息采集、编稿和报送任务。
五、具体事项
(一)各处室、直属单位请于8月25日前将《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填报表》报省旅游委信息中心备案。
(二)省旅游委信息中心将于9月上旬对信息员进行“全省旅游信息采集发布系统”技术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处室、直属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负责填报的旅游信息上报省旅游委信息中心。
(三)由于《海南省旅游信息采集管理办法(试行)》所涉及内容量较大、表格较多,请各单位登录“阳光海南网”(http://www.hainantour.com)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人:何海鹏,电话:65200617、6520063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4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年 月 日
类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管领导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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